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施工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通俗来说,就是用“双保险”,来避免管道“被中伤”。本次事故发生前,是否按要求进行相关工作呢?接着来看记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