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1日至9月30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宜昌市开展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回头看”,2021年4月29日向宜昌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宜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王立书记、马泽江市长任双组长,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研究制定了《宜昌市贯彻落实湖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