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在西陵一路美岸长堤旁,一辆电动自行车因未停放在电动车停车位且占用盲道。交警拍照取证后,对电动自行车贴上违法停车告知单,并将电动车移至规定停车位内。
据了解,今年7月开始,对未按规定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西陵区交警大队对车辆贴罚单进行警示,不进行处罚。(宜昌三峡广电全媒体记者 庹翎 梅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