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曾经的电捕鱼者,伍家岗区灵宝村村民杨某某,出资2000元购买鱼苗,放流到他实施电捕鱼的柏临河,偿还生态债。今年2月1日,杨某某曾在这里用电捕鱼的方式,非法捕捞野生鱼12公斤,被当地派出所当场抓获,杨某某也被渔政部门处以没收作案工具、非法渔获物,并处罚款以及购买鱼苗放流的处罚。放流现场,渔政和公安部门还邀请了近百位当地村民参与放流,以此进行禁捕宣传教育,通过以案说法,让村民们了解禁捕知识。(宜昌三峡广电全媒体记者 陈祥瑞 严伟 通讯员 莫宏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