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至5月10日,市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常态化精准防控的要求,对全市27家餐饮场所、27家超市、9家农贸市场、13家综合医院、2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7个交通站点、11处公共交通工具、9个快递站点、4个污水处理厂、11个公共厕所、13家其他机构、24家冷库、冷链食品企业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4217份样本中,环境生物样本3881份、从业人员样本336人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我市从2020年6月13日起连续321天对辖区进行采样检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