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城市快速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快速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2021年3月1日起,《关于加强宜昌市城市快速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正式实施,《通告》中明确指出:禁止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驶入城市快速路,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