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至4月19日,我市按照常态化精准防控的要求,对全市49家餐饮场所、35家超市、17家农贸市场、7家综合医院、2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8个交通站点、7处公共交通工具、12个快递站点、5个污水处理厂、8个公共厕所、21家其他机构、26家冷库、冷链食品企业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4454份样本中,环境生物样本4150份、从业人员样本304人份,结果均为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