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黄柏河、玛瑙河之后,从2021年1月起,宜昌市柏临河流域也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这一机制下,流域水质改善状况与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区级河长履职尽责成效将实现“双挂钩”,通过水质“约法”,不断强化地方流域综合治理,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