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有效开展行评工作,宜昌市广播电影电视局面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一、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广播电视宣传中,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主旋律,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宣传纪律。不报道宣扬色情、凶杀、暴力、愚昧、迷信及其他格调低劣、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
二、禁止有偿新闻和虚假报道。坚决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广电新闻单位采集、编辑、播发新闻,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广电新闻工作者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访报道对象索要钱物,不得接受采访报道对象以任何名义提供的钱物、有价证券、信用卡等。广电新闻工作者要坚持党性原则,实事求是,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工作中不得捕风捉影,不得想象虚构,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歪曲事实,避免报道失实。
三、遵守《广告法》、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播出违规广告和严格禁止的广告。
四、认真抓好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落实一村一月一场电影的工作任务。
五、依法行政。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秉公办事,公平公正,执法为民。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文明执法,不推诿、不拖延,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不违反法规乱扣、乱罚、乱收费。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不吃拿卡要,不利用职权谋取任何私利。
社会各界人士凡发现全市广电系统违反以上有关承诺的人和事,均可向宜昌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举报、投诉。我局接到有关举报、投诉后,将及时调查,如情况属实,将根据有关法规,对违规人员做出严肃处理,对违规现象立即整改。
广电系统行评监督投诉电话:0717-6862038
0717-6862012(传真)
局长电子信箱:ycgdhp@163.com
附: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社会服务承诺
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社会服务承诺
1服务内容
提供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的各项业务办理、终端安装与维护、用户咨询与投诉等各项服务。
2服务标准
2.1坚持使用文明礼貌语言,主动热情地接待用户,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
2.2准确、快捷地受理用户申办的业务,单笔业务用户候时不超过15分钟。
2.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不多收费、滥收费。
2.4用户申请办理有线电视网络终端报装或迁移,若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在48小时内向用户说明。
2.5用户办理完报装或迁移手续后,在72小时内完成终端安装。安装现场文明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完毕将现场清理干净。
2.6全天候受理用户维修投诉电话,一般故障修复不超过24小时,重大故障不超过48小时,做好用户满意度确认工作。
2.7因网络资源变更、线路检修、设备搬迁、线缆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用户使用时,应提前24小时向用户公告。
2.8耐心解答用户疑难,尽力为用户提供方便。对有特殊要求或行动不便的用户,提供上门收费服务。
2.9依法查处违章私接乱挂行为,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3违诺责任与监察
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不满意,请及时投诉举报,我们将在24小时内给您答复,并及时告知处理结果。
如果因我们的失误给您带来麻烦或不便,我们将向您赔礼道歉,并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社会承诺监察办公室: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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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6911000
投诉热线:6901138(白天)
6902138(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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